【“三分式”审理模式改革】十九天办结涉企纠纷
2024-09-05 17:57:3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8840         

​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王佳范质惠)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应对外部冲击挑战、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支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始终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效,为企业打造高效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原告云梦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龚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熊乾坤精心组织调解,当场兑现,案结事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云梦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系从事食品加工生产的企业,被告龚某某系从事食品批发的个体工商户,双方从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多次发生业务往来,因未及时对账,双方就应付货款金额产生较大争议。该案立案后,按“三分式”审理模式,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因双方发生业务往来的时间较长,法官助理王佳对双方提供的大量的发货记录及银行付款记录认真进行了梳理,固定了案件争议焦点。开庭时,熊乾坤法官紧盯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调解。调解意向达成后,熊乾坤积极引导被告当场兑现,被告当场通过转账方式给付原告货款30000元,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

该案仅用19天就调解结案,双方对赫山区法院优质高效地为企业化解经济纠纷表示高度赞赏。今后,赫山区法院将树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助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编:杨绍银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